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606执8618号

韦厚才:

关于申请执行人何镜堂、何远荣、何开兰、何镜开、何赤兰、何镜晶、何敏芳、刘寿娣、何伟源与被执行人韦厚才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何镜堂、何远荣、何开兰、何镜开、何赤兰、何镜晶、何敏芳、刘寿娣、何伟源已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责令被执行人履行本院作出的(2009)顺法民一初字第06026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并承担本案申请执行费;责令被执行人向本院如实报告当前以及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化,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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