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606执19762号

何华星、叶志敏、熊发学、马琼超、区金华、欧耀良、江政东、黄炜鹏、林永宣、蒋立云、陀燕花、麦惠珠、莫丽芬、吴金荣、刘芳贤、吴振荣、黄彦生、邱红光、徐建朋、赵早安、王继衡、王孝仁、许洋、成传名、何仙根、肖搏、孙作涛、尹清、麦文桥、温二牛、罗奇华、伍苑珍、苏金星、李思勉、蒙旭时、张义喜、范显基、傅明芬、邓威、张莹:

关于本院依法立案受理被执行人何华星、叶志敏、熊发学、马琼超、区金华、欧耀良、江政东、黄炜鹏、林永宣、蒋立云、陀燕花、麦惠珠、莫丽芬、吴金荣、刘芳贤、吴振荣、黄彦生、邱红光、徐建朋、赵早安、王继衡、王孝仁、许洋、成传名、何仙根、肖搏、孙作涛、尹清、麦文桥、温二牛、罗奇华、伍苑珍、苏金星、李思勉、蒙旭时、张义喜、范显基、傅明芬、邓威、张莹欠缴诉讼费一案,责令被执行人履行本院作出的(2024)粤0606民初1785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有关诉讼费的义务及承担本案执行费;责令被执行人向本院如实报告当前以及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化,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六日

联系电话:0757-22663279、29219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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