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606执15928号
何伟滔:
关于申请执行人吴弟益与被执行人何伟滔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吴弟益已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责令被执行人履行本院作出的(2022)粤0606民初15745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并承担本案申请执行费;责令被执行人向本院如实报告当前以及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化,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七月七日
联系电话:0757-22663279、29219130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宁路25号顺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