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606执21408号
龙门县鸿业纺织制衣漂染有限公司、张可仁、廖景裕、彭再胜:
关于申请执行人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龙门县鸿业纺织制衣漂染有限公司、张可仁、廖景裕、彭再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责令被执行人履行本院作出的(2022)粤0606民初37046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并承担本案申请执行费;责令被执行人向本院如实报告当前以及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化,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四日
联系电话:0757-22663279、29219130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宁路25号顺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