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606执19646号
黄仕威、莫新毅、欧琦、龚秋生、吴志军、肖友军、唐忠林、梁掌辉、杨富、黄耀华、梁银忠、陈斌斌、王国安:
关于本院依法立案受理被执行人黄仕威、莫新毅、欧琦、龚秋生、吴志军、肖友军、唐忠林、梁掌辉、杨富、黄耀华、梁银忠、陈斌斌、王国安欠缴刑事罚金一案,责令被执行人履行本院作出的(2022)粤0606刑初1537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有关缴纳刑事罚金的义务;责令被执行人向本院如实报告当前以及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化,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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