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606执19114号
欧阳荣锋:
关于本院依法立案受理责令被执行人顺德区均安镇进飞制衣厂、邓灿华、佛山市顺德区美技电器有限公司、林永全、陈继全、罗永龙、李永鹏、胡剑明、欧阳荣锋、李健勇、胡伟添、成朋、麦欢霞、佛山市顺德区君龙商务酒店有限公司、佛山市灏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置盛实业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涵一电器配件有限公司、罗玉强、广东宏泰科电器有限公司、陈用赵向顺德区均安镇程达服装辅料店、佛山市顺德区勒流兴叶五金电器厂、梁建荣、李苏妹、佛山市顺德区金晟业金属塑料有限公司、广东万佳电器有限公司、欧阳其、刘德伟、欧阳财福、苏劲、黄云轩、冯玲、徐国文、李清英、胡裕芹、莫桂云、佛山市顺德区容联印刷有限公司、梁肖平退赔一案,责令被执行人履行本院作出的(2024)粤0606刑初1748号刑事判决书所确定有关退赔的义务;责令被执行人向本院如实报告当前以及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化,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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