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606执22693号

李波、李正勇、陈业英、罗江洪:

关于申请执行人佛山市宁粤布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李波、李正勇、陈业英、罗江洪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佛山市宁粤布业有限公司已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责令被执行人履行本院作出的(2022)粤0606民初33816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并承担本案申请执行费;责令被执行人向本院如实报告当前以及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化,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二日

联系电话:0757-22663279、29219130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宁路25号顺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