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粤0606执22823号
李振全、佛山市顺德区新米镀五金厂(个体工商户):
关于本院依法立案受理被执行人李振全、佛山市顺德区新米镀五金厂(个体工商户)欠缴诉讼费一案,责令被执行人履行本院作出的(2025)粤0606民初11430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有关诉讼费的义务及承担本案执行费;责令被执行人向本院如实报告当前以及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化,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联系电话:0757-22663279、29219130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宁路25号顺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