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粤0606执8735号

何世弘、程礼亮、朱建虎、周锡全、单文清、任珍茂、胡祖斌、罗会金、冯智、何少增、何少海、何少福、范勇、黄柱华、黄世山、梁坤贞、郑建平、王建东、廖先茂、胡继国、向阳、黄通义、陈柳秀、简永齐、谢辉、谭春花、黎金养:

关于本院依法立案受理被执行人何世弘、程礼亮、朱建虎、周锡全、单文清、任珍茂、胡祖斌、罗会金、冯智、何少增、何少海、何少福、范勇、黄柱华、黄世山、梁坤贞、郑建平、王建东、廖先茂、胡继国、向阳、黄通义、陈柳秀、简永齐、谢辉、谭春花、黎金养欠缴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一案,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粤0606财保41号民事裁定书所确定有关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的义务及承担本案执行费;责令被执行人向本院如实报告当前以及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化,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日

联系电话:0757-12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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