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6)粤0606执9986号

田杰、佛山市亚联电器有限公司、方锦纯、方锦辉、方锦灿:

关于本院依法立案受理被执行人田杰、佛山市亚联电器有限公司、方锦纯、方锦辉、方锦灿欠缴诉讼费一案,责令被执行人履行本院作出的(2024)粤0606民初5409号民事判决书及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粤06民终11677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有关诉讼费的义务及承担本案执行费;责令被执行人向本院如实报告当前以及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化,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联系电话:0757-22663279、29219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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