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0606执17079号

曾惠娟:

关于本院依法立案受理责令被执行人曾惠娟向温贵康退赔一案,责令被执行人履行本院作出的(2019)粤0606刑初639号刑事判决书以及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粤06刑终805号刑事裁定书所确定有关退赔的义务;责令被执行人向本院如实报告当前以及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化,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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