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粤0606执14422号

陈志茂:

关于申请执行人关琬麒与被执行人陈志茂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一案,申请执行人关琬麒已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责令被执行人履行本院作出的(2019)粤0606刑初3096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及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粤06刑终671号刑事裁定书所确定的义务、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并承担本案申请执行费;责令被执行人向本院如实报告当前以及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化,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九月八日

联系电话:0757-12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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