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粤0606执15459号
邓建国:
关于本院依法立案受理被执行人邓建国欠缴刑事罚金一案,责令被执行人履行本院作出的(2017)粤0606刑初3254号刑事判决书所确定有关缴纳刑事罚金的义务;责令被执行人向本院如实报告当前以及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化,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十日
联系电话:0757-12368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宁路25号顺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