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606执恢1517号
佛山市哈帝家具有限公司、王祥民:
关于申请执行人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与被执行人佛山市哈帝家具有限公司、王祥民行政非诉执行一案,申请执行人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已向本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作出的顺管乐罚[2018]第E045号之一、二行政处罚决定书及本院作出的(2019)粤0606行审471、472号行政执行裁定书及(2023)粤0606执异1000号之一、二执行裁定书所确定的义务、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并承担本案申请执行费;责令被执行人向本院如实报告当前以及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化,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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