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6)粤0606执20258号

朱淼:

关于本院依法立案受理被执行人朱淼欠缴刑事罚金一案,责令被执行人履行本院作出的(2026)粤0606刑初639号刑事判决书及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6)粤06刑终370号刑事裁定书所确定有关缴纳刑事罚金的义务;责令被执行人向本院如实报告当前以及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化,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九日

联系电话:0757-22663279、29219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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