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606执21534号
曾月权:
关于本院依法立案受理责令被执行人曾月权向赖元章、吴伟豪、汪利军、杨迎娇、李鉴文、南春根、黎永就、郭子杰、黄金峰退赔一案,责令被执行人履行本院作出的(2022)粤0606刑初2168号刑事判决书及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粤06刑终328号刑事裁定书所确定有关退赔的义务;责令被执行人向本院如实报告当前以及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化,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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