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606执26431号

李燕霞、梁庆锋、梁月芬、廖锦云、邓元英、黄家辉、黄建平、肖丽鸣、陈东亮、梁栩祥、谭金应、张顺江、赖梅、吴军、郑永康、李洪、邝振洪、廖小军、严之亮、陈用瑶、蔡飞、凌剑飞、刘付亚乐、李国权、凌秋、刘焕飞、卢海婷、罗永龙、莫天来、农运电、饶星星:

关于申请执行人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李燕霞、梁庆锋、梁月芬、廖锦云、邓元英、黄家辉、黄建平、肖丽鸣、陈东亮、梁栩祥、谭金应、张顺江、赖梅、吴军、郑永康、李洪、邝振洪、廖小军、严之亮、陈用瑶、蔡飞、凌剑飞、刘付亚乐、李国权、凌秋、刘焕飞、卢海婷、罗永龙、莫天来、农运电、饶星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责令被执行人履行本院作出的(2023)粤0606民初8914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并承担本案申请执行费;责令被执行人向本院如实报告当前以及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化,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八日

联系电话:0757-12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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