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0606执13590号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瑞琪家具五金配件厂、萧锐林:

关于申请执行人陈登华、陈伟、刘昌荣、刘昌荣、程科萍、肖启华、张治良、曾胜连、范贵才、陈忠良、胡学容、刘维超、同正芬、王孝书、陈德美、陈德美、潘永艳、甘水清、甘坤德、甘祥华、李兴琼、黎三姑、王昌业、韦文兰、贺国泽、梁佐朋、候瑞清、王定敏、王朝贵、黄学林、孔青奎、顾玉平、肖玉平与被执行人佛山市顺德区勒流瑞琪家具五金配件厂、萧锐林劳动争议一案,申请执行人陈登华、陈伟、刘昌荣、刘昌荣、程科萍、肖启华、张治良、曾胜连、范贵才、陈忠良、胡学容、刘维超、同正芬、王孝书、陈德美、陈德美、潘永艳、甘水清、甘坤德、甘祥华、李兴琼、黎三姑、王昌业、韦文兰、贺国泽、梁佐朋、候瑞清、王定敏、王朝贵、黄学林、孔青奎、顾玉平、肖玉平已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佛山市顺德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佛顺劳人仲案字[2019] 4818号仲裁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并承担本案申请执行费;责令被执行人向本院如实报告当前以及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化,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联系电话:0757-12368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宁路25号顺德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