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606执21132号

广东碧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安飞与被执行人广东碧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申请执行人安飞已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责令被执行人履行惠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惠市劳人仲案字[2023]190号仲裁裁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并承担本案申请执行费;责令被执行人向本院如实报告当前以及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化,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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